商用车服务网 政策法规 下半年,新政落地速览

下半年,新政落地速览

1、7月1日起LNG将实施国六

2018年6月2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了GB17691-2018《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国家标准(以下简称“国六”),新的国六标准将从2019年7月1日开始分阶段施行。

2、北京提前实施国六

6月28日,北京市正式发布《关于北京市提前实施国六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将提前实施国六b排放标准。《通告》规定,自2019年7月1日起,重型燃气车以及公交和环卫重型柴油车执行国六b排放标准;自2020年1月1日起,轻型汽油车和重型柴油车执行国六b排放标准。

3、陕西省提前实施国六 淘汰8.8万辆老旧车

2019年4月3日,陕西省政府发布了关于印发四大保卫战2019年工作方案的通知,其中涉及了:过境柴油货运车辆避让西安绕城高速、淘汰老旧车、7月1日起全省实施国六排放标准。

4、京津冀及周边、珠三角地区、成渝地区提前实施国六排放标准

在6月28日上午生态环境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表示,2018年6月,国务院印发的《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要求:2019年7月1日起,京津冀及周边等重点区域、珠三角地区、成渝地区提前实施国六排放标准。

这些省份和城市包括:北京(其中轻型车将要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国六排放标准,公交、环卫、重型柴油车于2019年7月1日起实施)、深圳(轻型汽油车于2019年7月1日起实施,轻型柴油车已于2018年11月1日起实施)、上海、天津、重庆、河北、河南、广东、山东、山西、海南、安徽、陕西、四川、杭州、南京等(以上城市如无说明均为轻型车)。

5、7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正式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于2018年12月29日审议通过,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原《暂行条例》同时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于2018年12月29日审议通过,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根据该法规定:“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6、9月1日起,新的《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实施

5月30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交通运输行业标准《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将于2019年9月1日起实施。(备注:货车收费从按照“核定载质量”分类变成按照“总轴数”分类,其中蓝牌货车为1类,其它两轴货车为2类)

7、国三车加速淘汰,各省最新最全补贴政策

8、7月1日起,各省无差别对ETC车辆实施不少于5%的车辆通行费基本优惠

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6月初联合印发《加快推进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应用服务实施方案》,明确年底高速公路不停车快捷收费率达到90%以上。根据安排,7月1日起,对ETC用户实施不少于5%的车辆通行费基本优惠,各省份对通行本区域的ETC车辆实行无差别基本优惠政策。

9、12月31日起,网上办理货运业务

6月21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业务办理工作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适用于依托网上便民运政系统办理道路运输从业资格网上申请,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以下简称普通货运)、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以下简称危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补发、换发、变更、注销以及车辆道路运输证补发、换发、注销,道路运输驾驶员网上诚信(信誉)考核,普通货运驾驶员网上学习教育,普通货运车辆网上年度审验,国际道路运输行车许可证申领,机动车维修经营网上备案(变更)和注销等业务。新政策将于2019年12月3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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