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货物是全国统一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内的产品;
2、整车合法装载,车货总重和外廓尺寸均未超过国家规定的最大限值;
3、所载鲜活农产品应占车辆核定载质量或者车厢容积的80%以上、没有与非鲜活农产品混装等行为;
4、符合上述所有规定,即可免收车辆通行费。

1、各地清理规范本地区享受“绿色通道”政策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真正达到全国统一,不能让绿通不通;
2、绿通车辆免费安装货车ETC装置,在高速公路出入口可使用专用通道;
3、建立鲜活农产品运输信用体系。对一年内混装不符合规定品种(或物品)超过3次或者经查验属于假冒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记入“黑名单”,在一年内不得享受任何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
4、绿通车辆驶出高速公路后,在指定位置接受查验,如果不查验需正常交通行费;
5、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各地不得在路面环节增加针对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的检查和验证,影响鲜活农产品车辆通行效率。
6、对信用记录良好的车辆,逐步降低查验频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