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用车服务网 政策法规 推进货车按轴收费,广东拟取消超重货车加收费用

推进货车按轴收费,广东拟取消超重货车加收费用

近日,广东省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调整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计费方式听证会。此次调整计费方式主要针对货车。货车将由计重收费改为按车型(轴数)收费。据悉,新的计费方式将取消对超重车辆的加收费用,不少听证会参加人担忧会引发大量的超载。

听证方案中拟定了三套调整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方案。

方案一采用费率平移的方法,根据2018年全省货车计重收费统计数据,在相同交通流量和行驶里程条件下,每一车型(轴)低于标准装载状态下计重收费标准的前提下,寻找费率标准变化和通行费收入变化的平衡点,合理设置各车型收费系数,确保各收费车型通行费收入总体相等,确保路网通行费收入总额与计重收费应收总额总体平衡,并略有下降。

方案二在方案一基础上,基于我省货运结构的现状和物流业发展需要,从鼓励道路运输车辆向大型化、集约化发展的角度考虑,适当下调6类车收费标准。

方案三在方案一基础上,针对计重收费下27吨-44吨总重的车辆应交通行费额相同的特点,考虑4类车和5类车大部分车辆车货总重主要集中在该区域内,为减轻对这两类车主的影响,降低应交通行费额较计重收费下增加的车辆的比例,适当降低4类车和5类车收费标准。

从三个方案来看,各方案的优惠群体不同。方案二和方案三在方案一的基础上进行了系数调整,方案二着重优惠六轴货车,方案三主要优惠四轴、五轴货车。

计费方式调整后,将取消超重加收,同时折扣优惠政策为变动因素。调查组按转化后各车(轴)型的里程、方案中各类车收费系数、现行基本费率对计费方式调整后的收入进行了测算。

根据测算,按现行通行费转化数据,经计算:

方案一总收入为256.51亿元,与2018年计重还原收入相比,减少0.27亿元,减幅0.11%;

方案二总收入为255.18亿元,与2018年计重还原收入相比,减少1.6亿元,减幅0.62%;

方案三总收入为255.92亿元,与2018年计重还原收入相比,减少0.86亿元,减幅0.34%。

根据调查结果,2018年全省高速公路货运车辆通行费实际收入252.48亿元,其中含超重加收收入2.81亿元;折扣优惠7.11亿元。按此测算,三个方案均是“减收”方案,但减幅不同。其中,方案二的减收幅度最小,方案三的减收幅度最大。

但是无论哪种收费方式都是取消加重收费的话,这对于治超是否会有负面的影响?对此问题争议较大,后续会如何决策,还有待进一步的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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